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节地安葬奖补办法的通知》(石民办函[2024]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殡葬改革,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一、申请条件
逝者需是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亡故(骨灰自然安葬和骨灰海葬不限火化时间)且具有桥西区户籍的居民。
由逝者亲属自愿选择骨灰立体安葬、骨灰自然安葬或骨灰海葬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项目和标准
(一)骨灰海葬:每安葬一具一次性补助2000元。骨灰的撒海工作由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其中逝者骨灰代撒费用和逝者亲属随从费用个人自行负担,由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按照成本价格收取。
(二)骨灰自然安葬:每安葬一具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重
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还可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及安葬仪式。
(三)骨灰立体安葬:骨灰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放的,免费提供骨灰存放格位,免除骨灰寄存费,每5年签订一次骨灰免费寄存协议。骨灰在经过行政许可的或当地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墓安放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每个格位一次性补助1000元,其他逝者每个格位一次性补助500元。
(四)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逝者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除享受上述奖补政策外,每具一次性再奖励2000元。
三、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理程序及提供材料
节地生态安葬的办理程序经办人向承办机构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的,须签订《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逝者的户口薄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逝者户籍注销证明。
(二)逝者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各级民政部门所属殡仪馆出具的火化相关材料。
(三)《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协议书》。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逝者为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重点优抚对象是指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
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理需到桥西区民政局(城角街与槐安西路交口西北角勒泰广场A座1126室),咨询电话:66086236。
石家庄市经营性公墓
石家庄燕赵龙凤陵园82239886
井陉县天安堂纪念园80690969
正定县常山陵园88753042
平山县古中山陵园82885558
井陉县安德生命纪念公园18500988056
灵寿县福泽人文纪念园13226351868
石家市殡仪馆海葬咨询8383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