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华,桥西区玉龙小区居民,中建路桥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员,荣获第七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
2020年10月28日晚,玉龙小区17号楼一户发生火灾。起火房间位于该住户南侧卧室,该住户家中仅有两名老人、一名幼童,其中一老人已临近九旬。着火房间正对着有天然气管道的厨房,距离天然气管道仅三米左右,一旦危及到天然气管道,整栋楼都会受到波及。刘朝华利用自己家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其爱人和孩子通过自家阳台跳至隔壁单元邻居家寻找灭火器,先后使用八个灭火器才基本控制火势,随后刘朝华又跳入着火房间内继续进行扑救。如果初期火源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后果将不堪设想。刘朝华冒着天然气爆炸的危险进行扑救并控制了初期火源,有效地阻止了火势进一步发展,为消防队员赢取了宝贵的时间。